根据提供的信息,大学校舍基建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面积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
学院建校初期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建筑面积
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
学院建校初期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
各类院校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标准不同,例如:
理工、农、医类不低于20平方米。
人文、社科、管理类不低于15平方米。
体育、艺术类不低于30平方米。
仪器设备
各类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标准不同,例如:
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不低于5000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不低于3000元。
体育、艺术类院校不低于4000元。
图书资料
各类院校生均适用图书数量标准不同,例如:
理工、农、医类不低于80册。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不低于100册。
体育、艺术类不低于80册。
实习、实训场所
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
宿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选配功能使用面积指标适用于1200人至1500人左右的宿舍规模。
博士生宜1人/间,硕士生宜2人/间,本科生宜4人/间。
专科学校教职工住宅安排
每百名教职工安排住宅60套。
教工宿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2.25平方米/人。
其他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按非采暖地区、外墙厚度240MM的多层或低层建筑计算。
采暖地区学校的各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可在本规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4%~6%。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数据,并以表格形式组织,以便于理解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