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经济待遇和发展空间。具体的经济待遇如下: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津贴费:
第一年每月约1100元,两年义务兵津贴费总额近3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本科毕业生不低于5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3000元。
学费补偿与代偿: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退役安置金:
退役后,根据相关政策,大学生还可以获得一定的退役安置金。
其他一次性经济补助:
各地政策不同,具体金额依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
综合上述各项优待,大学毕业生入伍的经济待遇总计可达到约91700元,具体数额取决于个人所在地区及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