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考分数情况如下:
省本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5分。
市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县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乡镇机关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
这些分数线是根据“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适当降低基层进入门槛”的原则确定的,旨在确保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同时考虑到基层机关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