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条件如下:
国籍与居住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
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其他要求
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但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照片要求
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白色,不允许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遮挡面部的物品,保持自然的面部表情,不化浓妆。
建议: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报名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体检报告、照片等,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