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针对大学生的补贴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业保障方面
保留学籍: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后,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免试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研究生专项招生名额: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经济补贴方面
大学生入伍奖励:全省按毕业生不低于每人5000元、在校生不低于每人4000元的标准,湘潭市的标准是毕业生每人7000元、在校生每人50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低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湘潭市的标准是每年15000元,进疆进藏的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学费减免: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自主就业奖励: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就业支持方面
一次性扩岗补助:2024年湘潭市首批一次性扩岗补助22.05万元发放到位,惠及82家企业、涉及147名职工,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贴1500元。
就业补贴:就业时间满1年的,可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享受30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6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基层就业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
其他补贴
金秋助学:为全市学子捐赠120万元爱眼补贴,并提供免费视力检测。
湘潭大学奖学金设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新生寒衣补助等。
这些补贴政策涵盖了学业、经济、就业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旨在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并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积极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