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考细则如下:
国籍要求
报考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
一般而言,报考者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政治要求
报考者需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能力
报考者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学历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还需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相关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
回避原则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其他注意事项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所有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报考。
对于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职位,如基层工作经历、专业要求等,应仔细查看相关职位的详细说明,以确保自己符合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