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健康。
此外,根据考生是否在新疆出生落户,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新疆出生落户考生 1. 考生本人新疆出生落户,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长年在新疆,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在外省区就读并获得外省区普通高中学籍的,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就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 在外省区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须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并由就读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学籍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非新疆出生落户考生: 1.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 2. 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 3. 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还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注意事项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建议:
考生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确保符合所有报名条件。
对于在外省区就读的考生,需特别关注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认定要求。
对于借考考生,需了解借考地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是否与新疆相同,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