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其他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专业限制:必须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建议:
确保学历和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
确认专业背景符合要求,通常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准备好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和学历证明,以便在报名时能够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