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学历类型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
工作经验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其他要求
所有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的12月31日。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确认自己的学历、工作经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免试条件的考生,需要特别关注相关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获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