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特岗教师的报名条件如下:
招聘对象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其他条件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符合《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其他具体条件
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得报考。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这些条件适用于2016年多个省份的特岗教师招聘,具体要求可能因省份而异,建议查看各省份的详细招聘公告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