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学报名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户籍要求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住房要求
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均为双塔城区常住户口(不含四个乡镇)的,需拥有自有住房(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及房款发票原件等)。
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等。
购买二手住房且过户一年以上,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
特殊情况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并在乡镇(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孤儿可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当地务工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
随迁子女需办理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明、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等。
民办小学报名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4日至6月3日,入学结果于8月10日后登录查询。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顺利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