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招报名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年龄要求通常为18—35周岁(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
截止报名日期前仍为本市在编教师(含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学历与专业要求
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学历要求:
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体学历要求以当年地区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报名特岗教师需要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
建议:
具体的报考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参考当年福建省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仔细核对各项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避免因条件不符而影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