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复查成绩的具体步骤如下:
了解复查规定
客观题成绩一般不查分,主观题成绩复查仅限于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试卷不会被重新评分。
提交书面申请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成绩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收集后,将这些申请提交给人社部考试中心。
复核程序
人社部考试中心将各地提交的申请汇总后,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在复核过程中,有关部门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多次比对核实,确保成绩的准确性。
结果反馈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包括是否存在误判或漏判等情况。如果复核结果证明有误,则会对成绩单进行更正,并重新发布。
成绩复查范围
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成绩复查须知
时间限制: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提交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准备:考生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申请方式:可以通过邮寄、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材料要求,认真完成成绩复查的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