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实务中的索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索赔条件
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索赔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了索赔要求。
索赔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发生及损失金额。
索赔流程
索赔启动:索赔方在发现合同违约行为后,应及时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说明索赔事由和索赔要求。
索赔资料准备:索赔方需收集与索赔事项相关的合同、往来函件、工程资料等证据,并整理成索赔报告。
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交索赔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说明索赔事项、依据、计算方法等。
索赔审核:对方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对索赔事项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协商解决:双方根据索赔报告和对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索赔仲裁或诉讼:如双方协商未果,索赔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依据
合同条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变更、延期、费用增加等内容是索赔的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也是索赔的法律依据。
索赔费用组成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间接费:现场管理费、保函手续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咨询费、交通设施费、代理费、利息、税金、其他。
分包费:总部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通信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等。
利润。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实际费用法: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总费用法:计算出承包人因索赔事件所发生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再加上合理的利润。
修正的总费用法:对总费用法进行调整,去除不合理的部分,得到最终的赔偿金额。
索赔起因
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等。
工程延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延误。
不利物质条件: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索赔文件
索赔文件通常由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总述部分:对索赔事项的概述,包括发生日期及相关事件的发展过程。
论证部分:详细阐述索赔的理由,论证为何需要索赔以及依据的法律条款。
索赔款项计算部分:根据合同条款、实际损失和额外费用等因素,清晰地列出索赔的具体金额和工期。
证据部分: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索赔请求的有效性,这些证据可以是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或往来的信函等。
在处理二级建造师实务索赔时,建议索赔方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和依据进行操作,确保索赔过程合理、合法,并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索赔请求。同时,保持与对方的有效沟通,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