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十三条规定

思维教育馆 · 2024-12-25 16:40:23

监理工程师十三条规定如下:

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绝不允许违法违规行为。

独立判断能力: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完全独立的、公正的判断能力,不受施工单位或业主的任何干预。

充分了解工程设计:

工作前必须对工程设计充分了解,对施工技术要熟悉,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验收。

保密义务:

监理工程师要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技术、商业和财务机密,不得泄露或利用这些资料。

质量控制: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对施工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操作进行责令整改,并及时向业主汇报,维护业主的利益。

协调关系:

积极协调业主、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工程进度正常,质量优良。

处理业主问题:

认真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参与有关技术交底、复查及验收工作。

资料准确性:

保证工程资料的及时准确性,严格执行施工图、质量验收记录的审定制度。

安全生产:

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认真检查和发现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作记录:

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向业主反映问题和情况,做到真实透明,不隐瞒汇报。

学习和培训:

积极参加有关技术交底、培训、学习、科研等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擅自调换或变更职责,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业主的决策。

职业道德:

坚持用人单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工程监理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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