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或补助,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程序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至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备妥失业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证书及一英寸免冠照片等资料,然后前往社保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颁失业证。
二级建造师可领取的补贴
领取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五险之一)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
领取方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社部官网搜索相关通知,进行网上申请,并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建议
确保在失业前已经缴纳了足够的失业保险费,并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在申请失业金或补贴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申请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及时申请,以便尽快获得失业金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