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办法,可以总结如下: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员,包括其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造价员定义
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其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对全国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考试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由中价协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分为有“审核”权和无“审核”权两级,每年举行一次,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写的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
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园林工程、装饰工程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应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资格考试。
造价员管理
造价员资格证书是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造价员需经过登记获得从业印章,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管理机构可对造价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自律惩戒,包括谈话提醒、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取消造价员资格等。
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执业范围包括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企业资质与法律责任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并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