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通常不会超过满分的60%。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通常在45分至72分之间。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通常在45分至60分之间。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根据科目不同而不同,但通常在45分至60分之间。
此外,有些省份会采用全国通用合格标准,即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建议考生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合格标准,以便有针对性地备考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