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企业转注是指二级建造师将其执业资格从原聘用单位变更到新聘用单位的手续。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解聘证明和网上迁出
原企业需要出具解聘证明,并上传至相关系统,完成网上迁出手续。
网上确认迁入和新企业盖章
新企业需要在网上确认迁入,并打印相关表格,双方企业盖章确认。
主管部门盖章
如果涉及跨区或跨省转注,还需要当地的建设局或省厅进行盖章确认。
提交全部资料
将所有盖章和复印件的资料(包括章、证书复印件等)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省建设厅。
等待审核和领证
提交资料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所需材料
初审材料: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材料:
与初审材料一致,并需要检查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及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二建转注原则上一年只能进行一次,且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才能申请转注。
转注过程中,原单位需要同意变更转出,并且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要已拿到。
新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同意接收转注人员。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企业可以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的转注手续。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原单位和现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