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机电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建设用电申请
内容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审核、供电条件勘察、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建设工程申请用电
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主要包括用电负荷、用电规划、电力用途、用电地点、用电性质、保安电力、用电设备清单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
涉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安装许可要求。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两年1次。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设备使用地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填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表》,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提交相关资料。
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规定
包括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计量法》。
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必须具备的条件:经计量检定合格、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称职、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等。
对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的规定: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销售使用;计量检测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标志标明计量器具所处的状态;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封存的计量器具重新启用时,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强制检定的特性
强制检定是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强制实行。
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具体执行。
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这些内容涵盖了机电工程法规的主要方面,包括用电申请、设备检验、计量器具管理等,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和实际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议考生和从业人员详细掌握这些法规内容,确保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