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主要考察的是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层面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知识点和考点:
建筑法律法规体系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需要明确建筑法的主要立法依据和法律体系。
建筑法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效用原则、先行赔付原则等。
建筑工程的设计
设计过程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生态环保、美观大方等原则。
设计需要考虑功能需求、空间效果、结构布局、施工工艺等因素。
建筑施工许可证
施工前需要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安全施工措施的采取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包括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程侵权责任制度、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等。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制度等。
工程建设项目法律制度
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法律制度、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工程造价法律制度、工程建设相关法律制度等。
具体操作层面的法律规定
例如,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格、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选择、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规定等。
法律形式和效力层级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国际条约。
建议考生全面掌握上述知识点,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培训课程、做模拟题等方式进行复习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