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打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勤方式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设备进行打卡,如指纹考勤、刷卡考勤、电子考勤系统等。
签到制度
监理人员每日需进行两次签到,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签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例如上午签到时间不超过08:45,下午签到时间不超过13:45。
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报告,应在返回后立即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由上级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迟到与早退
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为迟到,需填写《迟到申请表》,并说明原因。早退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记录在案。
请假制度
监理人员因病、事假等原因需请假时,须提前至少一天向项目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表》。对于突发情况的请假,需在事后立即补交申请表,并说明情况。
考勤记录与更改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的考勤记录进行考勤,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并由直接上级审核签字。
工作时间与休息
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但需保证休息时间。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并经工程部审批。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考勤抽查与监督
工程部将定期对监理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考勤的真实性。抽查点包括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等。
奖惩措施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按时打卡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信用分扣除等。严重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以上打卡规定,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维护个人和公司的利益。同时,项目部和公司也应加强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