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核对资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学历证明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若学信网无法查验到信息,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报考者的身份信息。
专业工作岗位及年限证明
单位出具包含所在专业工作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起止时间、参与的相关工程项目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社保缴纳证明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以验证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项目经验证明、荣誉证书等。
增项人员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职务职称证书(免二科人员提供)。
免试两科人员所需材料
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分公司报考人员所需材料
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若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报考人员,须以总公司报考。
请确保所有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照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