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信用评分主要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信用评价标准(2023年版)》进行评价,该标准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活动的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信用满分值为500分,其中:
基本信用信息:
满分120分,包括以下内容:
登记注册信息:30分。
职业资格情况: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得2分,一级建造师证书得3分,其他工程类注册资格证书每有一个二级加1分,一级加2分。
执业基本情况:担任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项目业绩规模,全国范围内合同额每达到1000万加0.1分,满分10分。
良好信用信息:
满分120分,主要涉及各类良好行为表现,具体加分标准未详细列出。
不良信用信息:
起始260分,涉及各类不良行为表现,具体扣分标准未详细列出。
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
此外,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采用打分制,由基本信息分(25分)、良好信息加分(15分)和不良信息扣分(6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基本信息分包含执业等级分和工程业绩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
建议:
建造师应关注自身信用信息的积累,保持良好的执业行为,以提升信用评分。
在参与招投标等活动时,信用评分可能会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因此应尽量确保信用评分的优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建造师了解信用评分的构成和影响因素,从而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