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违纪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
违纪违规行为:
考生如果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处理决定:
一旦违纪违规行为被核实,根据规定,考生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之一:
当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宣布证书无效。
申辩权利:
考生如对违纪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考试机构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辩的,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送达与复议:
处理决定将通过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如无法送达,公告视为送达。考生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诚信记录:
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诚信参考,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