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住宿由工程监理部统一安排。具体规定如下:
统一安排住宿:
工程监理部负责统一安排监理人员的住宿。
固定住宿地点:
非本工程常驻的兼管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固定住宿地点。
禁止非监理人员留宿:
非监理人员直系亲属不准留宿工地,特殊情况须工程总监批准,时间不超过两天。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宿舍卫生:
宿舍卫生需达到“八净”和“六无”的标准,包括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
因此,监理工程师的住宿是由工程监理部统一安排的,并且有明确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