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办法如下:
考试方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以 笔试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
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包括答题和交卷时间。
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科目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共分为两科,包括 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个部分。
具体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多种形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为客观题,采用“变换卷”技术,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并注意填涂试卷代码。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及格标准
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考试作弊
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考试结果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将获得中级安全工程师证书。
评分方法
客观题评分: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型通常通过机器评分,计算机程序自动扫描考生答案,并与标准答案进行比对,自动给出分数。
主观题评分: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主观题型则需要人工评分。试卷首先被扫描成电子版,然后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教师或高年级本科生进行评分。
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有关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点设置
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考试与培训
坚持考试与培训相分离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这些办法旨在确保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公正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