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企业建造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建造师报考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建造师报考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合格标准
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一级建筑企业在人员、资产和工程业绩方面都达到较高的水平,从而能够承担相应规模和复杂度的建筑工程项目。同时,通过设定明确的报考条件,确保只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和注册,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