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下: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
从颁发资格证书的次年(含)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中公需科目10学时,专业科目20学时。
2014年及以前获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应该在2019年底前完成3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10学时,专业科目20学时)的继续教育。
持有多个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证书有增项和升级的人员
以首次获得资格证书的时间为起点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建议:
监理工程师需要每年完成30学时的继续教育,并且学时需要在当年内完成。
对于2014年及以前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规定的30学时继续教育。
持有多个证书的人员,从首次获得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