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江苏造价员证转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转移资格
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江苏省造价员的转移条件。
提交申请
向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转移的申请。
提供材料
提供原省份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提供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若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需提交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
审核与认定
江苏省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进行资质认定。
原资格证书设有专业等级的,按同等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换发资格证;未设等级的,按下列条件认定专业等级:
取得造价员资格不满四年的,换发本省初级水平证书。
取得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换发本省中级水平证书。
办理转入手续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转入地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核验、核定专业等级、入库开通申请密码权限。
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员管理系统,申请密码,进入系统,并填报相关信息,如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继续教育情况。
领取新证书
审核通过后,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换发新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收回原资格证和专用章。
建议直接咨询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造价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具体的操作指南,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