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消防工程师时,盖章的要求如下:
考试报名环节
需要在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审核环节
提交一级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材料时,需要加盖以下印章: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公章。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的学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如果有免试条件,相关的工程师职务证书或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证书上的发证机关公章。
发证环节
通过审核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或其授权的地方消防救援机构发放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证书上会有官方的发放机关印章。
建议
确保所有盖章的单位都是具有消防安全施工或管理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且盖章单位应与消防相关,例如消防维保单位、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检测、咨询、评估等)和建筑火灾重点单位(使用单位)。
在考试报名表上所填的工作年限必须真实,与实际工作经历相符,以确保能够通过现场审核。
如果工作单位不属于上述提到的有效盖章单位,可能需要找相关单位协助盖章。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或报名点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