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的相关信息如下:
审核时间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抽查通知中,商丘市要求被抽查的考生在12月12日至1月19日内完成考后审核相关手续,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核查分两次进行,首次核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25日公布;补充核查从12月2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审核材料
审核所需材料可能包括《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审核方式
审核过程可能采用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的方式。
结果公示
审核结束后,相关部门会在官网上公示审核结果,考生需密切关注公示信息,了解自己的审核状态。
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虚假承诺处理: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相关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后审核手续,以免影响证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