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进度计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进度计算公式
已完工程量除以计划工程量乘以100%。
支付计算方式
月度支付:根据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核算,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并扣除合同约定的保修金、应扣预付款及罚款。
分段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为不同阶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例如,一般工民建项目可以分为基础、结构(又可划分不同层数)、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按照每个阶段完工后的有效工作量以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竣工后一次支付:建设项目规模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总工期计算
确定每个工程阶段的工期。
确定工程阶段之间的依赖关系和工序的先后顺序,从而确定工期间隔。
将每个工程阶段的工期和工期间隔相加,得到总工期。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总工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合同完工进度
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 =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 合同预计总成本 × 100%。
这些方法和公式可以帮助一级建造师在建筑项目中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和工程款支付管理。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