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出证单位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颁发过程如下:
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颁发。
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完成印制后下发至各省,再由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分发至全省各设区市,考生可在官方网站(如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网站)查看并领取证书。
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且需要注册后方可以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因此,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书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