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
身份证或毕业证不符合要求
身份证信息不真实或已过期。
毕业证信息不真实或为中专及以下学历。
工作年限不足
未达到二级建造师考试要求的工作年限。
社保或社保清单不合格
社保缴纳情况不符合要求,如存在临时工、挂靠等情形。
专业不符合要求
不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
在同一个单位已有其他注册证
如造价师、监理师、建筑师、结构师等。
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受到刑事处罚,且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年龄超过65周岁。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满足工作年限、社保缴纳等要求。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专业背景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专业不符而被拒绝注册。
申请人应注意自己的刑事处罚记录,确保在处罚执行完毕一定年限后再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