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经有多省市实现了二级建造师的跨地区注册执业,具体情况如下:
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6月13日起,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该政策试行期为2年。
沪苏浙示范区
二建等资格证书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陕西与西藏
西藏陕西两省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福建与海南
这两个省份可以接受其他省份的二建注册,但需满足一些条件,如在考试当地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跨省工作时需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未注册证明等。不过,2019年福建启用新注册系统后,已暂停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登记和注册业务。
其他省份
部分省份如江苏、浙江、上海、陕西、西藏、福建、海南已经实现了二级建造师的跨省注册执业。此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也有400余名二级建造师实现了跨省注册执业。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省份的跨省注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具体了解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证书互认:部分省份之间已经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认,这有助于持证人更便捷地在多个省份执业。
系统更新: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定期查看当地人事考试网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