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二级建造师的 注册印章制度已经取消。根据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34号),取消了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对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取消了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制度。
因此,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再需要注册印章的支持。这一改革的实施,将会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例如简化了执业流程,提高了行业效率等。
如果您发现自己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章丢失,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遗失声明和相应材料,申请补办。
2. 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注册地的建设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和缴纳费用。
3. 补办成功后,携带新章和补办证明,以便在执业过程中使用。
虽然注册印章制度已经取消,但二级建造师仍需要持有注册证书,并且可能需要其他认证方式来证明其身份和资质。建议您关注最新的政策变化,并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