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有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考试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对于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增项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考试规则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且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封闭2小时。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考试组织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并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并组织命审题工作。
免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免考基础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报名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整理而来,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