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理工程师注册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登录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使用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资料
向原聘用企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审核与上报
注册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材料一同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对准予注销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收回并核销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决定与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注册后,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齐全,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
咨询确认:在提交申请前,与原聘用企业确认所有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无误。
注意时效:留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