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规则如下:
滚动管理 :二级建造师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成绩有效期
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内通过了部分科目,这些成绩可以保留到第二年,但第二年内必须通过剩余的科目。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内未通过所有科目,第一年的成绩将不被保留,第三年需要重新考第一年和第二年未通过的科目。
免考或增项
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增项的考生,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即保留一年。
如果免考或增项的科目未能在一年内通过,考生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合格标准:
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以满分的60%为合格标准。
请根据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和考务通知,了解详细的成绩保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