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需要遵循以下规定和程序:
执业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且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以上。
需要通过全国统一举办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程序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过注册方能执业。注册程序包括向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该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初始注册者应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需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
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后需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也为3年。
执业凭证
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和使用,其有效期为3年。
执业行为规范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变更与注销
在注册有效期内,若需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再具备执业条件或有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被注销。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