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需要编写以下资料:
监理规划
收到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并在30天内完成编制,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
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规划进行修改,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并审批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月报、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开工/待工/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签发开工、待工及复工令。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负责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监理日志
总监理工程师填写监理日志,并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监理资料整理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分包单位资格
当工程需分包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件及报审表。
施工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
这些资料不仅有助于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监控,还能确保工程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顺利进行,并为项目的验收和后续维护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