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被罚款的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未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裁量阶次A: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下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阶次B: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3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阶次C: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的罚款
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对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各罚款600元。每发生一起,对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各罚款300元,各专业工程师罚款500元。
未经注册擅自执业的罚款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行为的罚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有特定违法行为的,如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等,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撤销其注册,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未参加继续教育或未使用本人执业证的罚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使用本人的执业证进行执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吊销其执业证,当事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其他违法情形的罚款
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或者未按照安全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措施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安全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工程师未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或未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工程师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重大失误或疏忽,造成事故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并可能被吊销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安全工程师被罚款的金额从500元到20万元不等,具体金额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所在单位的规模等因素。建议安全工程师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