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 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具体来说,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因此,一级建造师的成绩仅保留一年,第二年的成绩在第三年作废。例如,如果某人在2019年通过了部分科目,但未能在2020年通过全部科目,那么2019年通过的成绩将在2021年作废,该考生需要在2022年重新参加考试。
总结: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的成绩会作废。
每年的成绩仅保留一年,第二年的成绩在第三年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