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关于消防用水量的知识点如下:
消防用水量最小为10L/s。
总用水量 (Q1) 的计算,根据工地面积不同而有所变化:
工地面积小于5万m²时,Q1 = q5;
工地面积大于5万m²时,Q1 = (q1 + q2 + q3 + q4) / 2 + q5;
当(q1 + q2 + q3 + q4) < q5时,Q1 = q1 + q2 + q3 + q4。
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高层建筑的竖管直径不小于75mm。
消防用水量包括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并且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这些知识点主要涉及临时用水量的种类、消防用水量的最小值、总用水量的计算方法、供水管径的选择以及消防水源的设置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规模、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详细计算和设计,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