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工程师的聘用新规,以下是重点内容:
职务聘任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信用积分
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享受积分信用加分。积分信用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九级,评价周期为一年,初始分值为700分。
重点单位配备
多地政策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例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将“鼓励”修改为“应”,强调消防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必要性。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职业消防经理人,并试点推行此政策。
执业要求
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在消防安全技术岗位上执业。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市场需求
由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增加,多地政策鼓励甚至要求这些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以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这些新规表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和重要性日益增加,不仅在职务聘任、信用积分上有所体现,而且在重点单位的配备和执业要求上也得到了明确和提升。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关注并遵循这些政策,以确保符合最新的聘用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