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江苏省可以对应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下是具体的流程和条件:
职称评审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
学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在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作满5年以上。
业绩成果:取得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主持完成新技术推广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
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职业发展规划:提交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个人素质: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准备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能力等。
单位推荐意见,包括申报人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及推荐理由。
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等。
申报
登录“江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所在地,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进行职称初定申报。
审核与评审
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公示与发证
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则发放职称证书。
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对应中级职称使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单位资质申报、招投标、项目备案等)不能当成中级职称证书使用。
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注册证书。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