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主要依据以下公式:
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Va = (Qp - Qb) × t
其中:
Va 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³)
Qp 是消火栓、自喷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m³/h)
Qb 是补充流量(m³/h)
t 是火灾延续时间(h)
总用水量计算
总用水量 = 室外消防给水量 + 室内消防给水量
室外消防给水量 =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6qt)
室内消防用水量 =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6qt)+ 自动灭火系统用水量(3.6qt)+ 水幕冷却或分隔用水量(3.6qt)
补水量计算
补水量(m³)= 补水流量(L/S)× 火灾延续时间 × 3.6
其中:
补水流量(L/S)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火灾延续时间(h)通常根据建筑类型和规定确定
考虑因素
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应与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值进行比较,确保不小于规定值。
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建筑类型和用途确定,一般民用建筑不应小于2小时,工业建筑不应小于3小时。
-还需考虑水池的补水时间,确保火灾延续时间内水池容积不减少,并适当增加容积以应对水质污染和杂物。
示例计算
假设一个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为3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那么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计算如下:
Qp = 30升/秒 = 30 × 3600升/小时 = 108000升/小时
Qb = 0(假设补水流量为0)
t = 2小时
Va = (108000升/小时 - 0升/小时) × 2小时 = 216000升 = 216立方米
因此,该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216立方米。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消防水池的容积计算应综合考虑建筑的具体情况,包括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自动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水幕系统用水量、补水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等因素,并确保计算结果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