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984年:建造师制度的萌芽
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研究并借鉴国际上的项目管理经验,提出了建立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的建议。这是建造师制度在中国的初步探索阶段。
1992年:建造师制度的初步实施
原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建造师制度在中国正式起步。这个时期,建造师的概念开始被引入,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2002年:建造师制度的完善与推广
原建设部颁布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建造师的定义、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规定。同年,举行了首次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随后,二级建造师的资格认证和考试工作也相继展开。
2004年至今:建造师制度的深化与发展
自2004年起,建造师制度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和认证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二级建造师的职能也在不断扩大,不仅包括施工管理,还涉及到项目策划、合同管理、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早期职称制度中的二级建造师
在1950年代初期,我国建筑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国家有计划地开始大规模建造各类工厂、公共建筑等重要建筑。为了适应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开始实行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分级管理的职称制度。在最早的职称制度中,二级建造师作为建筑业技术专家的代表,已经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造师职称逐渐发展出不同级别,二级建造师渐渐失去了当初的光辉。在1985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中,三级建造师作为建筑行业技术管理的核心职称,逐渐取代了二级建造师的位置。
国际影响与本土化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并且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经形成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中国从1980年代开始与国际接轨,引入建造师制度,并于2002年正式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总结:
二级建造师制度从1984年开始萌芽,经过1992年的初步实施,到2002年的完善与推广,再到2004年至今的深化与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同时,二级建造师制度也受到了国际建造师制度的影响,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