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挂项目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 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
具备相应工程业绩和经验。
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且 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
原注册单位要同意变更转出。
没有建设部的其它证书(如:监理、造价)证书注册在原聘用单位。
在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要已拿到。
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
要有新的注册接收单位。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
此外,一级建造师挂项目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级建造师只能同时担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挂靠单位必须为建造师购买社保,且不能出现重复社保的情况。
建议在实际挂项目前,仔细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条件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挂靠过程。